跃龙所警察渎职护短,外来务工者求助无门
本帖最后由 东仔波波面 于 2013-9-6 15:22 编辑跃龙所警察渎职护短,外来务工者求助无门
2013年7月29日,在单位“两岸咖啡”宿舍,57岁河南籍卫慧珍和18岁宁海籍王**发生口角,被殴打骨折,耳膜穿孔,法医鉴定轻伤。花费医药费1万多。单位“两岸咖啡”在受伤住院,伤者多次乞讨,送来1000元医药费,却在当月工资内扣回。
接案民警故梁业说,就是把那个女孩抓来也是取保候审,而且人抓起来就不能上诉了,药费没有执行能力,要提交法院判决。后还有个警察就说我和她们是对打,现在就可是把你抓起来等威胁恐吓的话,我说这边什么证据都有你们不抓人,她们那什么都没有,却要抓我,就这样我让他们抓吧。就这样闹起来了,警察说话很凶,态度很恶劣,没有起码的对受害者的人道同情和人性怜悯。
跃龙所处理警察陈良富一直渎职护短,推搪惰政,报案缘由就写错,并以施暴人是捡来的,家里穷,没钱,拖延一个多月一直没有处理,这事要不你到法院起诉,我们没有能力执行等等,也不追究单位的连带责任。
外来务工者,在宁海没有家庭,没有社会背景,也没有经济资源,医治缺钱,救助无门。
感谢宁海给外来务工人员安心打工的机会,同时为宁海的经济建设做贡献,也请社会给予公平立场,尽快处理到位,避免延误救治,并且让在宁海打工的几十万外来务工者寒心。
卫慧珍
2013.9.6
该案系因同事间琐事引发的打架案件,造成了一方轻伤,构成了刑事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八周岁,根据《刑诉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由于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庭经济都非常困难,跃龙派出所就受害人医药费问题专门与县关工委等部门进行了协商,很遗憾,未能为受害人解决相关医药费用。公安机关将于近期将该案起诉至检察院,受害人可以就相关医药费用向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受害人认为跃龙派出所民警在办理该案件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渎职等情况,可以向县公安局督察纪检部门反映。 河南人?呵呵 . 如果情况属实,警察中的败类啊
应该是有冲突才动手的吧?不过对方要是真的没钱也没办法,真的没钱关了也是没钱的 林木木 发表于 2013-9-6 14: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河南人?呵呵
河南人怎么你了?
不明真相不发表言论,顶一个。 吵架的缘由是什么?事情的起因你不交代清楚,着重点就是钱!叫我们如何支持你?我们不能单凭一面之词下结论吧! 57岁了被打成这样,没有别人帮忙,这女纸也太厉害了吧。
殴打他人案?派出所已下结论了?请问小姑娘伤势如何? 第一张图片修改的东西看,看来有“高人”指点,幕后做推手!57岁做奶奶的年纪和20多的小女孩有什么刻骨仇恨不能明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