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080|回复: 1

按原价还是按优惠价?法院这么判   

[复制链接]

1918

主题

2759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3983
在线时间
138 小时
发表于 4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瑜伽馆停业消费者要求退费
按原价还是按优惠价?法院这么判

      瑜伽馆因故停业没法上课,申请退费时还要扣这扣那。因为不认可瑜伽馆的退费方案,兰溪的陈女士直接将对方告上法院。这退费方式到底该怎么算?哪些费用可以扣除?近日,兰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陈女士家住兰溪城东。2024年1月,她在兰溪某瑜伽馆城东店开设瑜伽健身年卡,约定年费2280元,开卡期内,陈女士可每天预约参加团课训练,同时赠送其小班课16节。2月20日,陈女士正式开卡预约训练,但自3月6日开始,城东店就因停电、着火等原因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因为没法正常上课,陈女士提出要求退费。瑜伽馆提供了两套方案:一是可以协调陈女士去城西店锻炼;二是在扣除30%服务费后,按照团课99元/节、小班课168元/节标准,在扣除陈女士已使用的课程费用后,对剩余款项予以退还。
  但这两个方案,陈女士觉得都不合理。“为了中午锻炼方便我才选了城东店,换到城西店对我来说很不方便,而且他们违约在先,凭什么要求我按原价支付课时费和服务费。”协商无果后,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11个月未消费的折算款项2090元(2280/12*11)并支付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陈女士因地理位置便利,与某瑜伽馆约定在其城东店进行瑜伽锻炼,并预交相应费用。现某瑜伽馆因自身原因致城东店停止经营,其虽提出了替代方案,但该替代方案因缺乏同等的地理位置便利条件,陈女士可予以拒绝,并要求某瑜伽馆退还相应未予消费的预付款。此外,消费者乃基于优惠办理年卡预付费用,且预付款实际已含经营成本等,瑜伽馆主张扣除30%服务费、按原价结算已消费课程于法无据。
  结合某瑜伽馆的履行过错、陈女士参加瑜伽锻炼的实际时间等,法院对陈女士就相应金额按剩余11个月进行折算的主张予以采纳。同时,因陈女士在履约过程中并无过错,某瑜伽馆还应向陈女士支付应返还预付款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来源:浙江法治报 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郑倩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25

主题

3705

帖子

8607

积分

Lv.15 四品知府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8607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4 天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090316-1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5-4-3 10:54 , Processed in 0.079588 second(s), 21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