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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养犬人注意!请认真查收这份《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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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2 16:04: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201908022008571564733210093656.gif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它们可以看家护院,
将可疑的陌生人拒之门外;
它们可以化身“开心果”,
几个可爱卖萌的动作就能把主人逗得合不拢嘴。
爱狗、宠狗无可厚非,
但种种违规养犬行为,
直接影响了四邻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扰乱了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引起了小区居民的强烈反对。
201908022008571564733210069577.jpg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宁海县犬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请各位养犬人认真阅读,务必遵守。
      通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犬类管理工作,预防犬只扰民、伤人事件发生,根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犬类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养犬的单位和个人,日常必须做到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大型犬、烈性犬必须圈养或拴养;
      (二)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佩戴犬只登记牌及束犬链(绳),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三)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予以清除;
      (四)不携犬(导盲犬除外)进入公园、市场、商店、饭店、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不携犬(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除外);
      (五)犬只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立即将伤者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依法承担疾病预防和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不得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犬主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二、凡发现无牌犬流浪犬一律视为违章犬进行处置,对咬人犬只予以当即捕杀。
       三、对不遵守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等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宁海县犬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 1日


20190802200857156473321008928.jpg

       动物可以不懂事,人必须明事理,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义务。下步,宁海公安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定时、不定时的工作方式,对未办理养犬证、犬只未防疫、不系狗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整治,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
       来源:宁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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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07:53: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离整治还有好一段路呢,帖子发了好久,村里还是狗狗那么多,都说了不是家养的狗,不是一样没人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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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06:0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好,现在满大街没栓绳的狗,不知造成了多少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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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07:4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终于要整治了  就应该好好整治一下 不文明养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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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3 09: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小区里走路被跳蚤咬了,皮肤不好咬过的地方痒死烂起来了,都是晚上遛狗的狗身上来的,吓得都不敢出去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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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5 10:59: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上狗牌要带什么东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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