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不要脸,不如先“刷脸” 2016年06月29日 宁波晚报 郑建钢 近日,记者从宁波高速交警处得到消息,宁波高速交通违章处理已经开启“刷脸”模式。这意味着,如果你希望通过拿着他人的驾驶证去办理违章处理,就很有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这套系统在使用的半年时间内,还意外抓获了两名在逃人员。 6月28日《钱江晚报》 拿着他人的驾驶证去办理违章处理,很有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宁波高速交警开启的这一交通违章处理“刷脸”模式,的确挡住了很多张冠李戴的扣分者,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交通违章处理法规的尊严。尤其是,对那些随意开车、三天两头借用甚至冒用他人驾驶证办理违章处理的“不要脸”者,无疑多了一道“防护墙”。 西方有一句谚语:“总统是靠不住的”。靠得住的是什么?是法律。但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的总和,总有人不愿意受到这个强制力的约束,所以就千方百计地规避法律,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法律在实施的过程中,囿于技术上的原因,存在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也在所难免。 违章处理“刷脸”模式的启用,即是技术的进步,也是法律不断完善的结果。守法,这是法律实施的基本要求。反过来,法律的完善也进一步提高了人们守法的自觉性。交警部门这项创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其他行业也完全可以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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