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855|回复: 4

黑客倒卖医药信息牟利上百万

[复制链接]

1万

主题

15万

帖子

103万

积分

Lv.24 百万富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1038406
在线时间
4734 小时
发表于 2013-12-19 12:2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带着路由器和笔记本在医院里徘徊
黑客倒卖医药信息牟利上百万
20131218浙江法制报
 
带着路由器和笔记本在医院里徘徊.jpg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鹿轩
  哪个医院常进哪种药,哪种药又最受医生青睐,一种药一个月使用量是多少……这些信息本来应该是属于医院的“商业秘密”,却被一群电脑黑客掌握得一清二楚。从编写黑客软件到偷窃医药数据,再卖给医药代表,他们可以说是“一条龙服务”。
  好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出没医院的黑客被擒,从而牵出“上家”、“下家”,
  这条倒卖医院用药信息的利益链被斩断。
  昨天,温州鹿城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主犯章某、曹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20.3万元。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万

主题

15万

帖子

103万

积分

Lv.24 百万富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1038406
在线时间
4734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9 12: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人物关系一览】
  章某,绰号“乔老爷”,42岁,杭州人,负责编写侵入医院计算机系统黑客软件和解密数据,是这条信息链的“终极拥有者”和利益链的源头。
  曹某,34岁,台州人,从事医药代表工作,曾有过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前科,负责盗取和出售医药信息。
  陆某,36岁,杭州人,经营一家口腔诊所,通过医药代表QQ群认识章某,购买章某盗取的医药信息后再通过QQ卖给下家,以赚取差价获益。
  刘某,28岁,湖北鄂州人,陆某女朋友,在陆某经营的口腔诊所工作,由陆某指导经营网络贩卖医药信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5万

帖子

103万

积分

Lv.24 百万富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1038406
在线时间
4734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9 12: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个编程序一个偷数据
  章某和曹某是在早年做医疗器械生意时认识的,两人经常一起吃饭,关系不错。
  自2008年起,章某就在杭州各大医院窃取医院用药信息,曹某负责开车送他。“200810月开始,章某经常在每个月月初和月尾叫我开车带他去医院。他经常带着无线路由器和笔记本电脑,来来回回很神秘。”后来,曹某忍不住,开始追问。章某告诉他,自己编写了一个程序可以侵入医院的医药系统,偷取处方数据,这些数据可以卖了赚钱。
  虽然知道章某在做非法勾当,但曹某不仅默许,还拉上弟弟(另案处理),和章某“组团”干起了这个勾当。
  无线路由器、笔记本电脑、优盘是他们的常备装备。章某负责编写黑客程序和解密数据;曹某则负责将无线路由器接到各大医院内网,然后按之前掌握的各大医院的IP 地址进行设置,进入医院内网,再通过黑客程序窃取医药信息。
  这些医药信息都是加密的,曹某窃取后传给章某,章某将信息解密并整理,再发给曹某。最后,曹某将信息出售给有需求的“买家”。
  2011年初,因为嫌利润少,曹某提出不想再和章某合作,章某就让曹某偷医药资料数据。“他答应我,我只要负责偷数据,每个月可以拿到9万元报酬。”曹某这样干了10个月,单靠偷医院数据,赚了90万元。
  20115月,章某又发展了许某(另案处理)、蔡某(另案处理)、陈某(已判刑),辗转杭州、温州、绍兴、台州、丽水、金华等地,利用黑客软件窃取各大医院医药系统数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5万

帖子

103万

积分

Lv.24 百万富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1038406
在线时间
4734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9 12: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开诊所的小情侣是买家也是卖家
  2011年底,陆某通过医药代表QQ群结识了章某。20124月,陆某开始陆续从章某处购买医院用药数据。
  某家医院某一种药的适用数据为一个单子,里面会提及“某某医生这个月开这种药有多少”、“这种药一个月使用量是多少”等信息。
  依靠这个单子,陆某就可以清晰地知道哪种药卖得好,也了解了医生开药的喜好,然后根据单子给自己的诊所也进相应的药品。当然,陆某还可以再转卖给其他人。“这样一个单子,我从章某处买来是80元,然后再以100元卖给其他医药代表。”陆某和女友刘某一起收购医院的药品用量数据,然后卖给医药销售代表。
  陆某听说有人因贩卖医院数据被抓后,也怀疑张某提供的数据来源,在得到证实后,他曾经也想过不要再做了。“刚开始收益不是很大,但是自从我们知道这些信息都是偷来的之后,章某提供的数据更多了,我们一下子收益10万余元。”面对如此诱人的获利,陆某和刘某没有收手,反而越陷越深。
  据两人交代,下家一般是医药代表,还有一些是从医药代表QQ群和医药论坛里找来的。陆某交代,一开始只是出于工作原因,后来由刘某负责收集这些信息,通过QQ卖医药数据牟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万

主题

15万

帖子

103万

积分

Lv.24 百万富翁

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Rank: 24

积分
1038406
在线时间
4734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12-19 12: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倒卖信息获利数百万
  2012331日,温州某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发现,晚上6时许,在急诊一楼化验室有一男子形迹可疑,用电脑和路由器准备接入医院一台拿化验单的机器网络端口,便上前将他抓住并扭送至派出所。
  同年9月,章某得知许某被抓,便去绍兴的派出所自首。取保候审期间,章某潜逃,而后被鹿城公安局抓获。
  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29月,章某通过黑客软件窃取医药信息违法所得为740余万元。曹某从2008年开始与章某合作窃取医药信息,至2011年初离开,与章某的共同违法所得为330余万元。
  法院认为,章某、曹某违反国家规定,伙同他人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数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陆某、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综合全案,法院判决章某、曹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20.3万元;陆某、刘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23:47 , Processed in 0.087624 second(s), 24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