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Queen丶 发表于 2011-4-6 15:03:47

致:贼骨头(贼)

贼骨头们:
      你们好!希望你们以后在“工作”的时候留点德!你们无非只是求财,干嘛要让受害者那么劳心劳力呢?一下补身份证,一下补银行卡,一下补手机卡……这些你们拿去也没用,何必呢,搞得我们对你们那么厌恶。还不如偷你要偷的,不要的就麻烦归还下咯!哎,盗亦有道嘛!真是的,行中规矩都不知道!

jinxue 发表于 2011-4-6 15:12:52

?_‘Queen丶 发表于 2011-4-6 15:21:53

?_‘Queen丶 发表于 2011-4-7 13:11:14

力洋桔 发表于 2011-4-7 22:05:42

有理!~~~~~~~~~~~~愿天下无贼!~~~~~~~~~~~~~~

高原卫士 发表于 2011-4-9 15:49:20

他不好还你,怕被抓啊

nbmtr 发表于 2011-4-9 19:26:02

{:6_286:}

大力水脚 发表于 2011-4-10 23:12:08

大力水脚 发表于 2011-4-12 01:03:10

{:6_287:}

沉默默 发表于 2011-4-12 19:25:53

支持,把拿了要的东西,其他的就丢了吧,好心人会捡起来,给警察的!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致:贼骨头(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