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启动 为患病职工撑起“保护伞”
本帖最后由 独语斜阑 于 2011-3-25 10:08 编辑昨日从县总工会获悉,2011年职工互助保障会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我县要参保的企业可到职工服务中心办理。
为减轻大病职工医疗负担,提高职工保障水平,宁波市于2003年成立职工互助保障会,目前我县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主要包括特种重病、女工安康两项。其中特种重病保障期为一年或三年,每人每年交费20元,女工安康保障期为一年或四年,一年期的每人交费15元,四年期的则每人50元。在保障期内职工如不幸得了恶性肿瘤、主动脉手术等互助范围内的疾病,根据病理不同,即可领取5000—10000元的保障金。如去年宁海医药药材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不幸得了肝癌,即申领了保障金1万元,对他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同时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的在职职工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还可申请医疗补助金。
(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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