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品男 发表于 2011-2-18 14:47:47

其实还是挺喜欢别人来我家的

TG不是人 发表于 2011-2-18 15:11:31

山夫子 发表于 2011-2-18 15:30:09

这样的规定非常好,全力支持!!
这五类人是社会的垃圾,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到村干部??怎么带领村民致富??不把村发展搞坏才怪呢。。。
大家应该做好亲戚朋友的工作,不要为一时的盈头小利冲动收买,投了不该投人的票

大康 发表于 2011-2-19 21:31:41

这个规定应该说是好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好人选上,为村民办点事,但老百姓担心这个政策能实行到底,怕的是雷声大雨点小,一阵风走过场哦。

老马伺侯 发表于 2011-2-21 19:51:36

好事

登轩望月 发表于 2011-2-21 2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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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轩望月 发表于 2011-2-21 22:15:05

本帖最后由 登轩望月 于 2011-2-21 22:22 编辑

在《宁海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新闻发布会实录》发了个贴子 “扫好自家门前雪,甭管他人瓦上霜”不可思议,这样贴子都被公安删掉,还扣了100个积分点。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中国公民的根本权利,连这个贴子都在被删之列,可见所谓的中国公民的根本权利有多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区区宁海在线,本是广大网民自由言论(在不触犯法律的原则下)之版块,公民权利竟如此强暴,剥夺、摧残,真是广大网民的悲哀,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xiajin 发表于 2011-4-2 22:44:41

:D

美妙 发表于 2011-4-4 12:11:11

{:6_287:}

东山打人007 发表于 2011-4-13 08: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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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浙江首次公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贿选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