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与业主的矛盾为什么不可调和?
现在大多数业主的认知还停留在表面,保卫,清洁,绿化等,这不好,那不好,这个物业费不值。实质这里面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两点,也被大多数业主忽视了。
第一,就是公共收益这一块归全体业主,而我们宁海,以得力小区的为例,50%被得力收走。
第二,所有物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经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入驻,除此就是非法入驻,一律视为无效合同。
现在的情况就是,哪怕是非法入驻了,都会想办法合法的留下来,待在小区,为业主继续服务。 为什么大多数业主对公共收益这一块很冷漠,因为这个钱根本到不了业主手上,被谁拿去都一样的心态占了多数。 只是业主不同心,同心的话业主自持物业 不再流浪 发表于 2026-4-30 12:34
只是业主不同心,同心的话业主自持物业
本身业主很难同心,哪怕同心的话,业委会这个组织就非常微妙。这几个又有几人经得起利益的诱惑
物业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有一小部分人在想方设法捞钱(收受物业的回扣,把不合格的物业引进小区)。 阿丽景观 发表于 2026-4-30 12:47
物业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有一小部分人在想方设法捞钱(收受物业的回扣,把不合格的物业引进小区)。
现在业委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也是**故意留下的司法空白,这点是要引起深思了。
建议物业透明收支所有账目。钱用哪里去了,给员工多少,盈利多少,哪些人没交物业费,。。 前期物业应该要招标。
买了房子还要交钱感觉是租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