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chme 发表于 2026-4-10 15:13:30

如果业委会不替业主做事,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本帖最后由 chenchme 于 2026-4-10 15:27 编辑

答案是肯定的,非常有必要。因为相关利益方都需要业委会这个组织。
在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单个业主是没有权利签任何合同的。
如果前期物业合同存在着漏洞,甚至有非法入驻的可能,
那么,业委会可以想办法通过程序上的违规,
帮物业合理合法的续签合同。

公道在心 发表于 2026-4-10 15:50:02

破衣UG 发表于 2026-4-11 14:11:16

天明花园的业委会一直潜水中

雨水的问候 发表于 2026-4-11 14:23:28

得力物业贵了点 但是服务还是好的

EthanHunt 发表于 2026-4-11 21:09:53

雨水的问候 发表于 2026-4-11 14:23
得力物业贵了点 但是服务还是好的

你这样发一条多少钱

chenchme 发表于 2026-4-12 12:48:14

破衣UG 发表于 2026-4-11 14:11
天明花园的业委会一直潜水中

业委会还是不成立的话,我个人是这样觉的。因为这里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chenchme 发表于 2026-4-12 12:51:01

雨水的问候 发表于 2026-4-11 14:23
得力物业贵了点 但是服务还是好的

得力物业现在在宁海普遍的收费是3.6元一平方的样子,个人觉的还是非常贵的。
一直有人跟我说,不是收费2.4元吗?
其实不能按这个明面上的数字来算的,
这里面还有日常维修费用,公共能耗费与有车位管理费
所以,综合下来是3.6元一平方。
同时,细算下来的话,可能还要更贵。

屋子5 发表于 2026-4-12 13:05:38

chenchme 发表于 2026-4-12 15:44:18

屋子5 发表于 2026-4-12 13:05
便宜的,, 100平方不到,400一个月,这么便宜哪里去租房呀

你以为只是400元的事情吗?大多数人都是按揭买房的,每个月的按揭至少都是几千起

屋子5 发表于 2026-4-12 16:06:44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如果业委会不替业主做事,有没有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