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独居老人与他人合谋诈骗百余万
须某是独居老人,多年前离婚。与傅某在KTV相识。2018年,须某被分配到了四套动迁安置房。在和傅某商议后,须某开始了他的卖房之路。因为动迁安置房属于期房,还未完成建设,须某的定价远低于市场价,吸引了不少买家。第一套房很快就卖出,但同时卖给了四个买家。短短一个月,须某收到了100余万元首付款。约定的交房时间还没到,其中一个买家郭先生就发现须某卖给他的这套房子已经有人入住,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须某和傅某。法院判决后,须某为偿还郭先生等几名被害人的购房款,在傅某和毛某的介绍下,又将其他三套房也分别卖给多个买家。
经调查,2017年至2023年间,须某结伙傅某,以出售须某名下4套动迁安置房为由,通过“一房多卖”的方式先后与10余名被害人签订多份购房协议,共计出售16次,骗取被害人购房款共计900余万元。
宝山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须某、傅某、毛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合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据:《上海法治报》
突破做人底線,這樣的人怎有善果?承擔責任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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