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杜某,刑拘!家住高层的注意了
众所周知,危及公共安全的高空抛物行为已“入刑”。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人不以为意,结果就摊上事了。昨晚,余姚公安就通报了一起高空抛物警情:男子吵架后情绪失控,从15楼高空扔下一只行李箱,最终被刑拘。“我们当时正经过这里,就听到‘嘭’的一声……”12月10日晚上8时左右,余姚慧聪家电城的一处商店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巨响,把当时路过的人都吓了一跳。
物业工作人员闻声赶来,只见一个灰色的行李箱砸在路面上,箱子已经破损,行李箱里的衣物被巨大冲击力震得散落一地。因无法确认箱子具体是从哪里掉下来的,物业工作人员随即向市公安局阳明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赶到现场后,小区保安告诉民警,事发地位于两幢高楼中间的道路,两旁停满了车辆,周围商铺众多,来来往往的行人也很多。还好事发时没有砸到楼下的人和车辆,不然真的太危险了。
民警吕天琪查看了事发位置对面建筑物的公共视频后,最终将高空抛物的目标锁定在15楼。公共视频画面显示,坠落的行李箱是从一个15楼住户的窗户里被扔出来的。
“我们对行李箱称重后发现,这个箱子加里面的衣物总重有7.65千克,这个重量从高处抛下,经过重力加速度后产生的力是非常大的,万一砸到了下面的过路行人或者车辆,后果很严重,所以这个行为非常恶劣,我们必须尽快找到这个高空抛物的人。”民警吕天琪说道。
根据公共视频的线索,民警来到目标建筑的15楼,找到了扔行李箱的住户杜某。
“箱子谁扔的?”“我扔的,怎么了?”面对民警的询问,杜某情绪激动,承认自己就是从高楼上扔出行李箱的人。
随后,杜某被传唤至派出所。被问及为何要向窗外抛掷行李箱时,杜某表示在民警来之前,他正和女朋友吵架,脑袋一热,就把行李箱从窗户扔了出去……当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现在真的是后悔了。
“这起高空抛物幸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背后的安全风险不可小觑。我们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以及肇事后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不是开玩笑的。”民警吕天琪强调说。
目前,杜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余姚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余姚公安提醒
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提醒各位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共同守护你我“头顶上的安全”。
新闻多一点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高空抛物”行为首次入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明确:对于高空抛物犯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姚界客户端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后悔一辈子的,希望所有人住小区的人都教育孩子们不要高空抛物,还有自己父母也要宣传哦! 只想知道怎么判的最后 真腐 发表于 2023-12-21 16:45
不严谨,开头刑拘、结尾刑事强制措施
刑拘是刑事强制措施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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