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逃逸,逃得快,抓得也快
12月3日0时50分许,屠某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经过宁海县强蛟镇团结路时,撞上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造成两车损坏。屠某某在下车查看车况后弃车逃逸。1小时后,屠某某在原先就餐的饭店被民警查获。经了解,屠某某明知自己是酒驾,但害怕被处理,所以选择在肇事后弃车逃逸,想等酒醒了再回现场处理,没想到那么短的时间内就被查获。经血液检测,屠某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宁海县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via:@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我补充一下,酒驾保险还不理赔,还要自掏腰包修理损坏的两车 不守规则,吃苦头是自找的。尊守规则心里安! 不遵守规则的人令人万分讨厌,社会正常运行靠的是所有人遵守规则。。。。。。否则全乱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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