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驾驶员酒醒后现身说法:我非常非常后悔,我劝广大驾驶员喝酒不要开车
2022年12月7日0时01分许,龚某某驾驶浙B33***小型面包车途经宁海县兴宁北路堤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临检,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龚某某的呼气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龚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已被宁海县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交警提醒: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via:@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lol后悔什么? 宁海十大好人 发表于 2022-12-8 16:10
后悔什么?
后悔走提树路:lol 后悔提树把他搞进去 那么晚还没查到,点背 没出事都不会真正后悔,出了事后悔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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