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跟象山抄作业的。象山搞的好得很,也没见过像楼上这些发言酸溜溜的。但凡阴阳怪气的,怕都不是个文明人吧…:lol
bxcy2006 发表于 2022-8-16 21:45
通知发布机关是什么机关?然后乱停放,拖走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
买一本《十万个为什么》读一读
吃饱了撑的,建个集中营拉去洗一洗吧
煎饼大湿 发表于 2022-8-16 23:46
跟象山抄作业的。象山搞的好得很,也没见过像楼上这些发言酸溜溜的。但凡阴阳怪气的,怕都不是个文明人吧… ...
秀自己的无知而已.......
桃源路与时代大道交叉口人行道乱停放机动车,交警在也不说一下
重点整治非机变有机,街道太窄可以托宽;永远都不可能把机动车改成自行车。
骑电瓶车的人们,觉得自己胯下的电驴,是非机动车呢?还是机动车?
重要事项第一条才是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