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几时
发表于 2022-7-31 19:47:21
事情做的太多了,需要佛祖关照关照,保佑不出事。:D:D:D
林木木
发表于 2022-7-31 20:09:03
真是可耻的!身为人民公仆竟然不是唯物主义者!既然唯心别当家,直接出家当和尚去!别挥霍好心人的捐款!!!
温柔的记忆
发表于 2022-7-31 20:16:44
林木木 发表于 2022-7-31 20:09
真是可耻的!身为人民公仆竟然不是唯物主义者!既然唯心别当家,直接出家当和尚去!别挥霍好心人的捐款!! ...
信众可以追求心灵安宁、通过慈善实现济世助人的理想树立形象。慈善总会总感觉不太合适,民政局失责,而且对推动文化事业效果不大
xiyuanyoyo
发表于 2022-7-31 20:32:37
一针见血
xiyuanyoyo
发表于 2022-7-31 20:36:34
第三条 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xiyuanyoyo
发表于 2022-7-31 20:42:44
第九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alvin0814
发表于 2022-7-31 20:51:46
{:6_286:}{:6_286:}{:6_286:}
温柔的记忆
发表于 2022-7-31 21:06:27
無羽 发表于 2022-7-31 13:04
这是掩人耳目,把社会继承发扬慈孝信念,转化为无账可查的佛教费用上!
这个不敢说!反正现在资金监管决策不当要被追责的,不是以前的。就是放到全国舆论上去,也是必输无疑!网信办又能如何盖的住?
金刚钻
发表于 2022-7-31 21:21:10
楼主是很少发这种质疑性质的帖子的,从本帖来看,这次是真的怒了!这确实比较符合楼主的性格和价值取向,木匠给你点个赞!
疯子斌
发表于 2022-7-31 21:22:38
这些人坏事做多了: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