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出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县市场监管局严肃查处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百货商店正在销售未标注“CCC”认证标志且无熄火保护装置的两款家用燃气灶,涉嫌构成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销售的违法行为。该局对该经营户进行了处罚和教育。经调查,当事人是在上门推销时购入该批燃气灶,未对其相关证照及证明文件进行进货查验。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家用燃气灶属于需要3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广大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该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督促当事人将同批次燃气灶全部召回,并予以扣押。该商店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燃气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30余家次。
在此,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在购买各类产品时,要先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是否有生产、销售该类产品的资质。再根据产品本身的特性,查看是否属于3C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查验产品的3C认证证书和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还需保留好相关有效的购买票据凭证(含销售方公章或经营户签名、联系电话),以便后续维权。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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