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记忆
发表于 2022-3-15 23:53:06
陆爷 发表于 2022-3-15 23:22
不是没用,是心眼太坏了,就想着往自己口袋里装。
街道会打小算盘,县里只多不少
桑果汁
发表于 2022-3-16 09:59:10
这么成功,用了什么方案?
孤闻言归
发表于 2022-3-16 10:46:25
:lol:lol
陆爷
发表于 2022-3-16 11:15:30
别老说钉子户不钉子户的,县拆迁办价格给的那么合理,谁不愿意拆啊!当钉子户都是管拆迁的人不好造成的。
陆爷
发表于 2022-3-16 11:17:49
桑果汁 发表于 2022-3-16 09:59
这么成功,用了什么方案?
给合理的赔偿呗!我认识的人当时在坑龙王村拆迁他说亏死了,拿了自己还加了几十万买了兴宁南路的房。前段时间他好开心,说县拆迁办给的价格挺好的。
陆爷
发表于 2022-3-16 11:30:46
来米来 发表于 2022-3-15 22:19
为啥同意的户数只有39户,是不是只拆路边的一圈?
对面好多都早就已经写着拆字了
陆爷
发表于 2022-3-16 11:36:10
来米来 发表于 2022-3-15 22:28
哦,还有这种操作啊,四月份开盘的房子不愁卖了
愁卖的,现在库存7000多套,而且好些人的街面房不是自住的,拆迁了根本不需要再买。
绿灯
发表于 2022-3-16 11:54:29
这里的商业价值几乎没有了,店铺租金还不如普通住宅,而且还没人租,拆迁按商铺价格赔付,房主当然同意了。
陆爷
发表于 2022-3-16 14:17:01
绿灯 发表于 2022-3-16 11:54
这里的商业价值几乎没有了,店铺租金还不如普通住宅,而且还没人租,拆迁按商铺价格赔付,房主当然同意了。
也就最下面那层按照商铺赔偿的,上面几层是住宅的。
243979269
发表于 2022-3-16 16:20:38
高到什么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