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发表于 2022-2-15 16:20:57

宁海交警迅速侦破一起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


视频截图
      2022年2月7日晚20时41分许,李某(安徽凤台县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甬临线梅林路段非机动车道上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对方驾驶人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逃离现场。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桥头胡中队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彻夜开展调查取证,于次日下午16时成功破获此案,肇事人李某已归案并承担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肇事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via:@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惊艳一枪 发表于 2022-2-15 18:57:25

肇事逃逸是一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心存侥幸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孤獨的花匠 发表于 2022-2-15 20:57:00

牛:lol:lol:lol

孤闻言归 发表于 2022-2-15 21:13:11

打工第一名 发表于 2022-2-22 08:21:52

全是监控跑什么,还不如打电话,脑子没有素质还差。

散木 发表于 2022-2-22 08:23:01

两轮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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