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放在小学隔壁是否合法?
城北路老中医院,距离实验小学不出三十米。前两天好几大卡车的医疗废物堆放在那里!昨天晚上我又好几大卡车进出,这是否妥当?《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现在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宁海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实在是差强人意。这是居民区,小孩子偏多的学校。这个医疗废物贮存地是否经过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准?还是卫生系统内部的渎职行为?
宁海县政府的领导出来看看,尽快处理。否则洋相要出到市里去了。
医疗废物放在小学旁边合法吗?
卫生局几大卡车运了臭气嗅鼻的医疗废物在老中医院址,距离实验小学不到三十米。这显然是违法的。希望有关部门看到,过问一下。为了疫情安全,为了居民、孩子的健康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居(村)民居住区、水源保护区和交通干道,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顶!!!! 本帖最后由 马可波罗 于 2021-12-20 16:25 编辑
宁海环保局做事很有效率,刚刚实地上门调查:这个临时医疗废物贮存点是卫生局内部决定的,但环保局还没批准!
属于违规存放!!!这距离小学这么近,又是居民区,能被环评允许才怪呢。
期待环保部门的处罚跟进,还是卫生局的改进。
另外,大家伙都想知道 :这是废物处置是不是外包公司的业务?这里面会不会有其他猫腻?否则卫生系统怎么会出这么个拍脑袋决定!
即将县人大会议召开了,希望和谐社会。。。 期待结果 昨天下午12345投诉后,夜里快九点的时候,卫生局法规科室的一名官员主动来电与我沟通了。首先他承认了,这个医疗废物安置点是他们卫生局默许的临时安置贮存点,是未经环保保护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现在疫情严重的大环境下,医院核酸检查加重了医疗废物增多的负担,他们近期会寻找新贮存点,尽快转移所放的医疗废物。 对于卫生局短时间里主动与我沟通,表示欣慰。说明卫生局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对群众呼声的重视。
另外我想对卫生局说的:这个近期、尽快给予一个明确的时间,到底几个工作日。这个违法贮存点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了,特别是现在疫情横行的时期,这医疗废物贮存点的违规存在还是让周边居民人心惶惶,也增加了防疫工作的隐患。如果再拖下去,说难听的就是会成为典型的“庸官懒政”,行政不作为,给宁海创做卫生城市抹黑。
期待宁海卫生局的回复以及纠错改进,同时也感谢宁海在线能批准此贴发出,让我们充分发挥了网络的举报和监督作用。谢谢
谢谢大家 的关注 可能是觉得原来是医疗机构,所以觉得放医疗废物也无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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