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
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具体解释称,近年来,个人收款条码得到广泛运用,提高了资金收付效率,但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跑分平台”,以高额收益吸引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静态收款条码与赌客“点对点”线上远程转移赌资,将赌资分拆隐藏于众多正常交易场景。为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发挥收款条码的普惠性、便利性,《通知》提出一些针对性要求。
其中,《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将条码支付纳入监管,弥补了之前可能被洗钱利用比较多的条码支付通道漏洞。”博通咨询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分析称,特别是对个人收款码的管理,《通知》的要求会有效避免个人收款码通道被交易平台利用。
《通知》对消费者和小微商户有哪些影响?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总体上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不法分子通过改造支付受理终端、申请虚假商户等手段盗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盗用账户资金,有利于提升银行、支付机构的对账单、交易信息查询等服务质量,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长远来看,《通知》关于规范个人收款码的相关要求将进一步提升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
对普通人应该是没啥影响
个人的静态收款码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支持楼主,楼主威武:handshake 支付宝:已与中国银联在全国范围实现收款码扫码互认
新京报
2021/12/02 15:37
新京报快讯 据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消息,在开放共享和安全有序的原则下,支付宝与中国银联携手加速推进互联互通。最新的工作进展如下:
支付宝与中国银联在2020年开始基于条码互联互通业务展开密切沟通和探索,并陆续在北京、天津、广州、深圳、成都、重庆、西安等多个城市实现收款码扫码互认。目前,支付宝与中国银联在全国范围实现收款码扫码互认。
同时,支付宝与中国银联推动完成了工行、建行、中行、交行、招行、中信、广发银行、Mi Pay等28家银行和机构的开放合作,用户可以通过各银行、云闪付及其他机构的APP扫描支付宝收款码实现支付。
未来,支付宝将与中国银联等合作伙伴紧密合作,围绕用户体验持续探索开放更多场景,切实推进支付领域的互联互通,助力建设开放共享的数字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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