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建局发布10条购房重大风险提示!
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昨天晚间,宁波市住建局发布10条购房重大风险提示,如下:1、购房者应通过项目售楼处的公示资料和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核查项目是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就是风险。
2、购房者应通过项目售楼处的公示资料和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核查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账户。开发企业要求将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购房款项打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就是风险。
3、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就是风险。
4、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就是风险。
5、开发企业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燃气入户,就是风险。
6、开发企业承诺销售的非住宅可改为类住宅,就是风险。
7、开发企业只订线下买卖合同而且合同长时间不网签备案的,就是风险。
8、开发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商品房的,存在风险。
9、开发企业承诺买房可以赠送花园或者代为改造花园,就是风险。
10、任何机构或个人承诺可购买到公证摇号楼盘的指定房源,就是风险。
来源:宁波晚报
:sleepy: 购房还有风险?这世道不传承中国几千年的道德了吗?
抢到就是赚到什么时候有风险了
变相限跌
支持取消预售许可证 宁东街道 发表于 2021-10-1 15:43
开发企业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低声下气了。
各地政府都在提示风险,所以大家都要理智,真出事了,政府是不会买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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