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E购 发表于 2021-9-4 20:06:02

伤残待遇是作为肢体伤残的生活补助 ,带病回乡是生活困难才能领 ,完全是两码事,怎么能用相差不大的概念替换

潜水的肥青蛙 发表于 2021-9-4 21:01:55

统一回复下,我得知的信息是带病回乡公示期刚过,后续手续还在办理,钱肯定还没开始发放,说的是后续手续办完能有2700多一个月。
此事件最重要的症结在于上级部门认为网友受伤系自身过错导致,按照办法不予认定。
两面看,职能部门如何认定的属于自身过错导致的,我个人认为认定依据不足,双方都得提交更多证据证明;职能部门需要还原事发时经过来证明,网友需要有目击证人证言事发经过,并排除自身重大责任。
还是那句话,比如我在工厂上班,去上厕所,因为今天心情好,走路的时候蹦几下没注意,结果摔了,我认为这种情况属于工伤,主管说你不要去、厕所在维修,你非去,结果摔了,我认为不算工伤。自己跳楼摔伤也不算工伤。具体当年现场情况如何,原不对士官都换了几期了,很难找齐证人了,只能从原始档案材料基础上进行认定了。为什么法律要设追诉期?就是当事人当年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意志不坚定,事后过去很久了,又要翻案,本身调查难度都很大,双方证明起来难度也很大,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去考证了。

宁海E购 发表于 2021-9-4 23:22:36

本帖最后由 宁海E购 于 2021-9-5 08:34 编辑

手术动完2008年报药费时不给鉴定,现在又说年代久远?

十死一生 发表于 2021-9-4 23:50:01

十死一生 发表于 2021-9-4 23:52:23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9-5 06:12:09

坚决支持陈森,支持他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

宁海E购 发表于 2021-9-5 06:28:09

本帖最后由 宁海E购 于 2021-9-5 09:25 编辑

潜水的肥青蛙 发表于 2021-9-4 21:01
统一回复下,我得知的信息是带病回乡公示期刚过,后续手续还在办理,钱肯定还没开始发放,说的是后续手续办 ...
你要的答案在抢去撕掉的那份材料上,我那天从垃圾桶把碎纸片捡回来,用胶水粘回去了。另外可以找我退役时负责办理的民 z局优抚科长,他去年刚退休

宁海E购 发表于 2021-9-5 06:32:37

这是被抢撕的






Vc1027 发表于 2021-9-5 08:19:32

十死一生 发表于 2021-9-4 23:52
躲起来扮作路人,阴阳怪气,真个介没有直面的勇气,太下贱无能了,怪不得吞吞吐吐象个贼坯了

你说的这个局的这人?

涛涛江水向东 发表于 2021-9-5 08: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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