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的肥青蛙 发表于 2021-4-18 20:38:54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8号)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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