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凌子 发表于 2021-2-4 14:06:41

18岁左右的小偷你给我出来!

今天凌晨在跃龙街道跃龙一路33号的足浴店里,也就是3点半到4点半左右一个小时,我去吃夜宵的时间里面,通过两个监控看到一个18岁左右的染发的短发男孩,通过U形锁的玻璃门中间的门缝钻进来,在我吧台这边翻找东西,那时因为半夜,我怕装了钱的挎包带着不安全,就放在店里吧台这边,结果他就拿走了。最可怕的是他来过两次,在3点33分左右翻找了几分钟发现了钱包,那时没有拿走,后来在4点05分的时候又来了一次,然后把挎包拿走了!因为有两个监控,所以你这个18岁左右的小偷的脸和穿的衣服,拍的很清楚,旁边包子店的老板也看到过你了,从大观园方向走过来,然后在我店门口转来转去!目前我已经报案了,公安局也立案了,正在调查你!如果你看到这个帖子,把挎包和里面的钱东西拿回来,我可以去撤案和撤销帖子,不然这个帖子和案子就会存在,因为金钱数不少,而且你是入室偷窃,已经属于刑事案件 了,抓到要判刑坐牢的!孰轻孰重!你自己考虑!我有你的正面照,现在放在帖子里面曝光,朋友圈和其他app,比如陌陌,QQ什么上面也会曝光你!赶紧拿回来!我说的一切都可以解决!

达达 发表于 2021-2-4 16:20:51

侵犯权利了,我记得在线有审核的,人呢

温柔的记忆 发表于 2021-2-4 16:23:52

看到过好几次了,在檀树路,东西没偷到还摔跤了,作案时间选择3-4点而不是1-2点

小凌子 发表于 2021-2-4 16:28:46

达达 发表于 2021-2-4 16:20
侵犯权利了,我记得在线有审核的,人呢

侵犯权利?侵犯谁的权利?他违法犯罪了,怎么还不能曝光?真是搞笑,你难道是认识他?

小凌子 发表于 2021-2-4 16:29:22

温柔的记忆 发表于 2021-2-4 16:23
看到过好几次了,在檀树路,东西没偷到还摔跤了,作案时间选择3-4点而不是1-2点

对的,三四点的时候,真是恶心死人了

小小小马甲 发表于 2021-2-4 16:29:49

得弄点钱好好过个能大手大脚花钱得年呀:lol

老年人不讲武德 发表于 2021-2-4 16:40:00

这个问题应该交给警察叔叔

温柔的记忆 发表于 2021-2-4 16:56:53

楼主是个开明的人,年轻人给他一次机会,悔过自新

潜水的肥青蛙 发表于 2021-2-4 17:12:30

小凌子 发表于 2021-2-4 16:28
侵犯权利?侵犯谁的权利?他违法犯罪了,怎么还不能曝光?真是搞笑,你难道是认识他?

你应该脸部打上马赛克,不用很重,做个样子就行,认识的人还是一眼能看出来的,如果不打的话还是侵犯隐私的,毕竟犯罪的人在宣判前还是嫌疑犯,道理是这样没错,而且如果小偷够聪明,就应该遮挡脸部,小额行窃多了不要,低于刑事立案标准,你也很难办。

温柔的记忆 发表于 2021-2-4 17:15:56

潜水的肥青蛙 发表于 2021-2-4 17:12
你应该脸部打上马赛克,不用很重,做个样子就行,认识的人还是一眼能看出来的,如果不打的话还是侵犯隐私 ...

入室盗窃就很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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