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二十多年前买了两间集体的宅基地,造了房子,这个能确权吗?
网友咨询:本人在二十多年前买了两间集体的宅基地,造了房子,这个能确权吗?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使用,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土地面积限于浙江省法定标准内。集体土地住房申请转移登记除了双方同意外,还必须提交“农村集体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同时规定受让人应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其他情形的不得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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