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注意这两个关键环节
近日,县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切实落实存量房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发29号),以规范存量房交易经纪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存量房一般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在这类二手房买卖中,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的呢?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县住建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中介交易
慎签独家委托协议
在二手房实际交易中,市民常常会选择中介服务,这时候就要与中介签订委托协议书。委托协议书分独家委托协议或非独家委托书,格式由网签平台统一提供,签订时委托人应带上个人有效证件及房屋产权证书。
非独家委托是最基本的常见委托方式,与独家委托相比最明显的区别是可以在多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书。独家委托则更加复杂些,对卖方限制较多,例如格式条款中约定在委托期限内,卖方无法自行或由其他中介机构对该房源进行发布、交易操作,不可单方面中途撤销委托。为此,县住建局提醒委托人慎签独家委托协议,如要签订独家委托,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委托期限不宜过长。如期限过长,对委托人限制较多,选择余地变小,此次下发通知中要求一般不超过90天。
二、独家委托要注意维护自身对等权益。独家委托给中介方提供了独家代理权限,为体现协议的公平对等原则,一般中介方也会给予一定的承诺,如佣金折扣、销售承诺押金、到期赔偿等,卖方应在相关条款中予以留意。
签订合同前
必须见到房源核验码
房源核验是指在签订合同之前,通过政府统一的网签平台对交易房源进行查验的方法,目的是确保房源真实合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核验发现房源已另行独家委托,还可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现象。
县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核验通过的房源会产生一个唯一的18位房源核验码和二维码,扫码可实时了解房源状态变化,包括交易状态,查封抵押状态等。签订合同前,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手机扫码或进入宁波市房产市场交易信息服务网进行房源验真,以防上当受骗。
与此同时,此次《通知》中也规定各经纪机构对接受出售委托的房源须及时通过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房源核验,核验通过后须向买卖双方明示核验结果,未进行核验不得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市民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可要求中介出示核验结果。无法出示核验结果的,不要签订书面合同。
真吓人,套路太多了。。。。
说实话,感觉宁海一直在开发,一直在造高楼……但是没看到几个一手房源。房价没涨,涨了中介费和转手费。县城房价趋近于二线城市,有钱人房子越来越多,刚需者沦为房奴,还看不到房。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