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霞客 发表于 2010-9-15 07:24:57

路过,此贴希望能保住,,我看了下内容,LZ好象也有错在先,,借了钱,不管是不是高利贷,,没还,,后来林才找上门来,,,当然林的后面举动,是不合法的.

xsh925 发表于 2010-9-15 07:25:53

时事评论 发表于 2010-9-15 07:25:55

楼主虽然有错在先,但所说事情是重大刑事事件.......建议楼主不要发贴在宁海了,政府告诉我们,要走出去.......

正义之手 发表于 2010-9-15 07:30:34

林强军从宁海黑社会叫了两个在少林寺练过拳的河南人赶到天津北仓双街万顺洗浴中心,莫非你在洗浴中心嫖娼被抓了??宁海跑到天津去扫黄,厉害

ccrrjj 发表于 2010-9-16 12:41:16

无风不起浪,先说一下你欠人家多少钱,

傻根 发表于 2010-9-20 13:08:41

欠钱不换,被讨债了到网上发个夸张贴博取同情,否吃否假!

hgghgg 发表于 2010-9-20 17:03:43

犯贱的人,双方都是犯贱,不过欠债人更犯贱,人家不这样钱粉想拿回来,大家说的是伐,柴吃下去才还点,为啥没吃柴前就还了

a276684746 发表于 2010-9-20 21:15:31

{:9_301:}

家有千金 发表于 2010-9-21 12:24:23

都跑路了还去洗浴中心逍遥,发贴的人我看也。。。。。。

nhwow005 发表于 2010-9-23 14: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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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这样的事就发生在你我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