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检法电话“一律挂断”不是个好办法
对公检法电话“一律挂断”不是个好办法2016年08月31日宁波日报郭讷言 因骗子电话诈骗骗走准大学生徐玉玉9900元学费,致使徐玉玉承受不了打击心脏骤停死亡事件,央视在新闻报道中提醒公众防电话诈骗要“六个一律”,其中一个是“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一律挂断”(8月28日央视新闻)。 “六个一律”说引发巨大争议。有人认为,公检法是与公众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国家机关,不应当切断公检法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电话联系,本来是要教大家防“李鬼”的,结果却搞成了“李鬼”“李逵”一起防,不妥。 《宁波晚报》曾报道过一则新闻:一男子吞下大量安眠药,后被紧急送到医院抢救。民警试图联系他的妻子,不料刚表明警察身份就被当成骗子骂了一通,民警只好发短信把男子的体貌特征以及衣着等信息发给男子的妻子,才消除了误会。假作真时真亦假,如今电话诈骗“李鬼”太多,“李逵”反倒没有人相信了。 从信函到电话,科技发展让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快捷,特别是手机的普及,成了无可替代的最为重要的通信工具。公检法机关也把“电话送达”“短信送达”作为一项与当事人沟通的首选方式以及“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因为电话诈骗的“搅局”,让公检法电话的公信力大受影响。 对于冒充公检法等国家工作人员电话诈骗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早在2011年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应按照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依重罪进行处罚。所以,对于此类行为,不管是否即遂,骗钱多少,公安机关都应当立案查处,因为嫌疑人已经侵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只有多管齐下加大对电话诈骗的防范与打击力度,才能消除公众“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的矛盾心理,才能树立起公检法机关电话的公信力,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无论如何,“一律挂断”不是一个好办法。 又给公检法办案增加了难度,心疼公检法! 一般接本地,外地陌生号基本不接。公检法来电,要求办事,坚持亲自到公检法机关去办,那就不会上档。 :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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