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警执法服务信息将采取短信告知 2010年4月15日施行
本帖最后由 『童話城堡』 于 2010-4-20 18:28 编辑浙江:交警执法服务信息将采取短信告知 2010年4月15日施行
新华网浙江频道/来源:2010-04-13 17:24:28
新华社杭州4月13日电(记者方列)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从4月15日开始,浙江交警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出执法服务告知短信提醒,一旦驾驶人有交通违法行为要被处理,或车辆、驾驶证即将年检年审,当事人会收到免费的短信通知。据了解,在全省范围内对进行交通执法服务信息短信告知,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据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缪德礼介绍,以往交警部门执法告知大都沿袭传统的邮寄形式。据统计,全省每年仅执法告知寄发邮件在600万件以上。由于车主经常因家庭地址变更,或去外地工作,压根收不到通知单。交警部门也无法确认车主是否收到通知书。随着手机的普及,一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尝试通过手机短信方式进行执法告知。事实证明,这种告知方式不仅能提高信息的送达率,还能降低工作成本,扩展管理领域,扩大服务项目,实现低碳的工作方式,极大提升公安交通管理政务效能。
为此,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与移动通信合作,在全省开展公安交警执法服务免费短信告知工作,告知服务的对象为本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及驾驶人。执法服务免费短信告知内容包括机动车报废通知、机动车检验告知、驾驶证换证告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驾驶证满分提醒、驾驶证停止使用告知和监控违法处理通知、扣留驾驶证处理提醒、缴纳罚款提醒等9项,全省公安交警统一的执法服务告知短信发送号码为106356789122,这个号码具有唯一性。
从执法服务短信告知实行之日起,浙江省将统一取消上述9项告知内容邮寄执法告知形式。
据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事实短信告知的最主要障碍是部分车主手机号码未登记或不准确。许多车辆驾驶人因手机号码变更,或车辆档案只留下固定电话而无法享受免费短信告知服务。希望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到当地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或变更通讯方式,确保能享受到这项服务。同时,交管局已委托移动12580客服中心,对本省车主和驾驶人进行通讯方式的核对提醒;并通过发送短信进行确认。
为保障信息发送准确,各地交警部门建立了异议处理机制,每条执法服务告知短信末尾都附咨询电话,车主和驾驶人如对收到的告知短信内容有异议,可在工作时间里电话咨询。
此外交管部门还特别提醒:交警执法服务告知内容均为提醒业务,有关手续必须到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办理,不能划款、汇款,要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短信进行诈骗。 本帖最后由 『童話城堡』 于 2010-4-20 18:35 编辑
交警执法服务短信告知服务相关问题解答
东方热线·快讯 | 来源2010-4-13 17:01:53
一、今后除短信告知外还有什么其他告知方式?
答:全省统一发送的9项公安交警执法服务短信告知,分两类情况:
第一类涉及机动车报废通知、机动车检验告知、驾驶证换证告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驾驶证停止使用告知,共5项在短信告知外,仍需向社会公告。这里讲的社会公告,包括报纸公告、网上公告、车管所张贴的公告等。
第二类涉及驾驶证满分提醒、监控违法处理通知、扣留驾驶证处理提醒、缴纳罚款提醒等内容,以短信的方式告知提醒,不再发信函。同时,驾驶证满分这一项,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要按照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当事人驾驶证累积记分满12分的,交警发现后将扣留驾驶证,并开具满分学习通知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二、今后除这9项告知外是否还有其他告知服务?
答:从4月15日起,全省统一实施9项执法服务免费短信告知。9项告知实施稳定后,开展各地自行确定的个性化告知,如违停告知。这部分仍是免费告知。在上述两项告知实施稳定后,授权浙江移动公司的开展定制类的增值服务。
三、发送的手机号码如何确保准确?
答:目前,省厅交管局会同浙江移动公司、电信、联通等单位,对车驾管档案中留有的手机号码信息资源进行了碰撞,已得到首批300多万条准确的手机号码资源。
自4月15日起,省厅交管局委托浙江移动12580客服中心,对手机号码信息未碰撞成功、未登记手机号码的车主和驾驶人进行核对手机号码的通知。12580客服中心通过短信方式,将车主和驾驶人对应的车牌号、驾驶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到车主和驾驶人手机上,由其回复信息是否准确。对未回复以及手机号码不准确的车主和驾驶人,12580客服中心通过外呼的方式,提醒车主和驾驶人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和变更。
因此,需要提醒手机号码发生变更或未登记手机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一方面应积极配合我们的手机号码信息核对工作;另一方面,应及时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业务受理窗口,进行联系方式的登记和变更,以尽早享有这项免费服务。
四、更改手机号码到哪里办理?
答:由于更改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的车驾管档案信息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一个申请、审核、修改的流程,因此,目前只能到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去申请更改。
由于近几年便民服务的拓展,公安交警车管业务受理窗口已不局限于车管所的工作窗口,而是指凡是可以办理车管业务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窗口都可受理。以杭州为例,就开通车管所牌证窗口、机动车检测站、宣传安教学校窗口、交管服务站等多种途径。各地交警部门开通途径不完全一样,但都不局限于车管所的业务受理窗口。具体可向当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咨询。
五、单位车辆留的手机号码都是车队长或者安全组长的号码,短信发送不到驾驶员本人的手机上。对单位车辆有没有特别的规定?
答:由于交警执法服务告知的一些信息是跟“车”走的,所以单位车辆管理人应去车管窗口登记和变更公车使用人手机号码,做到人车对应,以便告知短信能正确送达到司机本人的手机上。若不及时登记和变更的手机号码的话,既达不到告知目的,又浪费信息资源。单位车辆登记和变更联系方式,提交的材料和其他车辆没有区别。
六、接到短信后有疑义怎么办?
答: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如对收到的告知短信内容有疑义,可在工作时间内直接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每条短信末尾都附有相关的交警部门咨询电话。同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确认短信发送号码和内容。全省公安交警的执法服务告知短信发送号码为106356789122,这个号码全省统一,具有唯一性。也就是说,这个短信发送号码代表着公安交警执法服务告知。告知的方式均为提醒,有关手续必须到公安交警部门相关窗口办理,更不能划款、汇款。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须辨别短信的真伪,确认这个发送号码以及短信发送的内容,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虚假短信进行诈骗。
七、没收到短信怎么办?寄送通知会收不到,发送短信是否也会收不到。如果手机停机、出国旅游,如何审定?
答:1、涉及机动车报废通知、机动车检验告知、驾驶证换证告知、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告知、驾驶证停止使用告知,共5项在短信告知外,仍向社会公告。向社会公告后公安交警部门即已履行了告知的义务,短信是进一步提醒。
2、涉及驾驶证满分提醒、监控违法处理通知、扣留驾驶证处理提醒、缴纳罚款提醒等内容,是以短信的方式进一步告知提醒。同时,驾驶证满分这一项,发送提醒短信的同时还要按照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当事人驾驶证累积记分满12分的,交警发现后将扣留驾驶证,并开具满分学习通知书或者公安交通管理转递通知书。
如果手机号码在公安交警车管档案中登记准确,都能收到执法服务免费告知短信。同时,短信有落地回执,目前公安交警执法服务告知短信发送内容、发送及接收回执至少保存两年备查,如个别告知项需延长保存期限,均按省厅交管局的具体要求实行。因此,当事人不能以没收到短信为理由,拒绝或要求逾期执行相关的处罚决定。
八、13个工作日的问题,市区的违法能否更加及时?
答:根据公安部105号令第19、20条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交警部门完成审核、录入系统;录入系统的3日内,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并可以通过邮寄、发送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13天指的是采集、审核、录入、提供查询的一个过程,要求在13天以内,这与是否市区没有关系。
九、公车更改信息与其他车辆更改信息,提交材料有没有区别?
答:公车更改信息与其他车辆更改信息没有区别。
十、车主和驾驶人主动核对手机号码的途径,是否只有车管窗口这个唯一途径?
答:关于核对手机号码,自4月15日起,省厅交管局委托浙江移动12580客服中心,对手机号码信息未碰撞成功、未登记手机号码的车主和驾驶人进行核对手机号码的通知。12580客服中心将通过短信方式,将车主和驾驶人对应的车牌号、驾驶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发送到车主和驾驶人手机上,由其回复信息是否准确。对未回复以及手机号码不准确的车主和驾驶人,12580客服中心通过外呼的方式,提醒车主和驾驶人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登记和变更。
由于信息资源的掌握问题,目前12580只能主动向车主和驾驶人发起核对。如果由车主和驾驶人主动核对车驾管档案中留存的手机号码,除杭州以外的少数地区,大部分地区目前只能到当地交警部门的车管窗口办理。但由于近几年便民服务的拓展,公安交警车管窗口已不局限于车管所的工作窗口,而是指凡是可以办理车管业务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窗口都可受理。以杭州为例,就开通车管所牌证窗口、机动车检测站、宣传安教学校窗口、交管服务站等多种途径,还结合市民卡开通了网上的途径。各地交警部门开通途径不完全一样,但都不局限于车管所的工作窗口。具体可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咨询。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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