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农合报销政策相关问题
县人力社保局答复: 一、新农合住院报销待遇: 1.县外定点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900元; 2.县外公立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0%,人工瓣膜单项限额不超过3万元; 3.每人每年补偿封顶线为15万元,包括普通门诊、特殊病种门诊、重大疾病住院等当年的所有费用。 二、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新农合参合人员,大病保险补助指参合人员一个参保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支付后,其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2万元)的部分,2万-5万支付50%,5万-10万支付55%,10万以上部分60%,我县最高补偿合规费用限额为50万元。 三、大病救助的政策请咨询县民政局。 如有不详,请咨询:12333。 {:6_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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