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鱼属违法违法则必究
电鱼属违法违法则必究 2014年05月15日今日宁海 本报讯(记者王劲 通讯员王婷婷)日前,刘某、王某因未经批准非法使用电力捕鱼被县海洋与渔业局分别处以罚款800元的处罚,并没收非法捕鱼工具及渔获物。 据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刘某、王某于2014年5月9日在我县桥头胡街道某大桥下溪坑利用电瓶、竹竿等工具进行捕鱼。经立案调查,县海洋与渔业局认定当事人刘某、王某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遂作出如上处罚。 5月以来,县海洋与渔业局已立案查处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案共3起,该违法行为破坏了水域生态环境及渔业资源,故均对当事人从严处理。县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电、毒、炸鱼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没用的白天基本没有人电鱼,晚上去南门外电鱼的抓十个都有。 豆浆加油条 发表于 2014-6-22 00:19没用的白天基本没有人电鱼,晚上去南门外电鱼的抓十个都有。
可怜的小鱼。
晚上很多的在徐霞客大道就能看到的。 可怜的小鱼。 嗯挺可恶的 支持、支持,对电鱼的坏人予以严惩。 是的去年我们西店村旁边 河里 有很多龙虾 小孩们 钓钓龙虾蛮好了一个下午把整条河的龙虾给 结束生涯了可恶的家伙 电鱼、毒鱼是在灭鱼种啊,应当严惩不怠!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