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善最乐 发表于 2013-12-11 12:37:55

网上“淘”仿真枪把玩

网上“淘”仿真枪把玩宁波一白领获刑2013年12月11日宁波日报   本报讯(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叶子 正剑)网上购买仿真枪用于把玩,也会触犯刑法?原来,这种枪虽不是真枪,但外形却与真枪相似,还具备一定的杀伤力。昨天上午,镇海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林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对公安机关查扣的枪支,予以没收。  镇海人林某今年27岁,是宁波一家机械制造公司的白领。林某从小是个军事迷。今年2月,他花了770元,在网上淘到第一支仿真枪,爱不释手,之后又在该网店里买了一支仿真冲锋枪。  此外,林某还在QQ搜索到了不少同样喜好枪支的网友。为了方便交流,他在QQ上建了个群,邀请的也都是宁波周边的一些枪友。聊得熟了,有人建议去打真人CS,几个枪友一拍即合,林某在网上买了训练服、护膝和护目镜等装备,在东钱湖玩了一次真人CS,大家都觉得很过瘾。  为完善“装备”,之后,林某又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把枪支。今年7月底,他组织几个枪友“转战”庄市某小区边的树林里,打了一次真人CS。这次CS结束后,几个枪友提出,枪拿来拿去太麻烦,建议把枪暂放在林某家里,林某同意了。  谁知第二天,警察却找上了门。警方在林某家检查出7把疑似枪支。原来,公安网警侦查发现林某在网上淘枪,遂找上了林某。林某表示自己家中的7支枪中,3支枪是前一天玩完CS枪友们暂存在自己家中的。另外四支枪,一支是在小店买的,另外三支都是在网上淘来的。后经鉴定,林某家中检查出的7支枪中,有2支系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致伤力。  昨日上午,镇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林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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