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七杂八 发表于 2009-8-11 22:28:23

啥跟啥,没整明白
ˊ冇璑゛﹖ 发表于 2009-8-11 22:08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你年轻,我原谅你了

扣住幸福 发表于 2009-8-11 22:31:37

东邪身为在线的老网民,不以身作则,做在线新网民的模范。不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却要求别人要以人上人来待之。
你做为版主咋那么小肚鸡肠
一堆P话

杂七杂八 发表于 2009-8-11 22:35:07

哈哈,这里真有意思

苹果咬一口 发表于 2009-8-11 22:37:48

东邪身为在线的老网民,不以身作则,做在线新网民的模范。不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却要求别人要以人上人来待之。
你做为版主咋那么小肚鸡肠
一堆P话
扣住幸福 发表于 2009-8-11 22:31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好!!!

亦有亦无 发表于 2009-8-11 22:40:26

23楼说的非常的赞,支持

亦有亦无 发表于 2009-8-11 22:44:29

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痛诉啊

老三骨气 发表于 2009-8-11 22:55:19

呀,某牛B人生改名字了

缺了角旳心 发表于 2009-8-11 22:56:09

LZ别以为 改了名字 我们就不认识你了

亦有亦无 发表于 2009-8-11 23:02:52

啊?这名字也能改的嘛?

好大一棵葱 发表于 2009-8-12 00:22:04

故事:由东邪形象的比喻而引申的比喻:一犯了罪的客人在饭店里吃饭,被公安人员扭送法院,县法院宣判其打扫WC三天,以作警示。后因原告及派出所的朋友求情,免去其处罚,并告知,如有疑问可以到市法院进行申辩。被告东邪无反应,却在某一天,在一个法院的一个角落里,逢人就说,这个法官.......   事后,法官得知此事,对其进行言语警告。其立马去市法院申辩提出法官处事不公,要求市法院处理。县法官请求市法院从重处罚此人!!原来平民嘲讽一句脸皮厚 也算人身攻击的
想来用的是中国法院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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