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风车”,该提倡还是该打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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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长军是安徽颍上县人,一次在杭州市开车时,碰上路人搭车,收了6元“油钱”,没想到竟因此被罚两万元,理由是涉嫌非法营运。9月4日,此案在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引起社会广泛争议,特别是一些城市“拼车族”。
有人认为,国内油价高涨,一人一车导致座位空置率高,这是资源的极大浪费。在城市交通日趋拥挤的情况下,“拼车”能有效地减轻道路压力、节约能源、减少城市污染,应该提倡。
不过,也有人认为用私家车从事有偿“拼车”是一种无证经营行为,应该打击。而且“拼车”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车主和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等的赔偿问题很难分清。
在国外,如德国、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的“顺风车”得到政府鼓励并发展得相当成熟,但在国内却是被严厉打击的。
这种搭“顺风车”的行为应该提倡还是应该打击呢?请读者谈谈看法。
应该提倡
应该提倡应该提倡 应该提倡应该提倡应该提倡 一边提倡效能节约,一边打击效能节约。和谐社会好啊和谐社会好 一边是端午近期油价不涨,一边是2天就涨,近期=2天。和谐社会好啊和谐社会好 一边是4W亿用国货一边是政府用宝马。和谐社会好啊和谐社会好。 顶楼上的 顶 你们结约了让共产党吃什么去呀?? 大家想想啊!ZF提倡拼车的话!出租车天价营运证卖给谁啊?还有巨额罚款找谁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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