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快乐出发 发表于 2012-12-6 18:08:17

请教交警大队

我想请问负全责的肇事车可不可以在未结案后出售车辆,肇事车主迟迟不结案,受害者的权益该如何保障?为什么在案子还没结的时候,车辆不扣押?证件不扣押?欺盼交警大队的回复。

宁海公安交警 发表于 2012-12-7 10:08:25

本帖最后由 宁海公安交警 于 2012-12-7 10:27 编辑

   
回复如下: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的受理、调查、责任认定,对交通事故损害济赔偿事项,由当事人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必须是双方均提出书面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未达成意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即行终止调解。由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就损害赔偿事项提起诉讼。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调查中,当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后,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应当在五日内通知被扣押物品的当事人,将被扣押的机动车、证件及相关物品予以返还被扣押人。

咖啡伴侣 发表于 2012-12-6 20:09:19

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如果有人员伤亡的,交警一般都会扣车的。
交警会在法定期限内,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是作为责任认定的证据的。
责任认定后,交警就不得再继续扣押车辆。
楼主所说的未结案,估计是关于医疗费等费用的结算吧,这是需要走民事诉讼程序的,与交警无关。
交警只负责对事故的调查以及责任的认定等。

咖啡伴侣 发表于 2012-12-6 20:11:44

扣车,是为了认定事故车辆的机件是否存在问题,从而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影响,不是为了促使责任方承担相关费用。

咖啡伴侣 发表于 2012-12-6 20:12:58

而扣押证件,是因为驾车者存在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扣证,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就必须归还证件。扣证,也不是为了促使驾车者承担某些费用。

咖啡伴侣 发表于 2012-12-6 20:13:34

在车辆检测完毕,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后,就必须放车,归还证件。

咖啡伴侣 发表于 2012-12-6 20:14:04

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要走民事诉讼程序,明白了吗?

巡城马仔 发表于 2012-12-6 21:23:33

交警只负责对事故的调查以及责任的认定等。至于赔偿问题,你可以走司法途径!

℡阿.俊︵oヾ 发表于 2012-12-6 21:24:06

貌似没车好啊

透明 发表于 2012-12-7 14:39:14

现在法律是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鼓励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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