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山 发表于 2012-7-18 18:51:50

跃龙派出所,你以这种方式处理问题对吗?

有网友向小山爆料:她的儿子在7.14号6点半左右,在潘天寿广场打羽毛球时,球拍碰到一个跳舞的女人。报警后,这网友积极配合对方到医院检查,治疗(经检查,未发现异常,也没有耳膜穿孔),并支付所有费用。   而派出所却把她15岁的孩子长时间单独关在一个地方,不让大人陪同。反到有一个警察说:“你运气不好,把人伤成耳膜穿孔,构成轻伤,。。。会影响孩子的升学同入党的。”等派出所接来被碰女人,并到里面说了一会,出来说要我们自我协商。被碰女人开口就说:“你给我1000元,否则我就不签字,把你儿子关在里面。。。。。”等回家都12点了。这网友说,既然我们碰伤人家,也是诚心帮人家去检查,治疗,后续给点钱,也是应该的。可回头想想:派出所把一个单独小孩长时间关在人人要怕的警局,会对小孩影响什么?是不是合法?派出所说的话同被伤女人说的话,是不是在威胁什么?是不是把小孩当人质了?这样处理问题,是不是太粗暴了?所以想问一句:“跃龙派出所,你以这种方式处理问题对吗?”

跃龙派出所 发表于 2012-7-19 08:46:10

根据我们调查:事发后,双方当事人都被叫到派出所,受伤一方提出可能耳膜穿孔,去医院检查,加害方男孩在派出所办案区等候室等候调查,询问谈话时有其监护人在场。经过调查该男孩系过失致受害人受伤,且受害人的伤情不构成轻伤以上(经医院检查耳膜未穿孔),办案民警将双方叫至调解室调解,但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告知受害人自诉到法院追讨医药费待费用。该男孩在派出所时间不超过三个半小时,在等候室不超过二个小时,所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还有疑问,可来派出所405办公室找田教导沟通。

小山 发表于 2012-7-18 18:52:09

留位

爱无处 发表于 2012-7-18 18:53:02

{:soso_e115:}

T-T 发表于 2012-7-18 18:54:21

{:soso_e179:}

过河拆桥 发表于 2012-7-18 18:54:40

又是临时工干的

高仓健 发表于 2012-7-18 18:55:38

搬把椅子 静等公安回复!

小山 发表于 2012-7-18 19:00:15

过河拆桥 发表于 2012-7-18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又是临时工干的

我想应该是的

温柔小盗 发表于 2012-7-18 19:00:44

中国的政府部门都一个鸟样

独奏情歌 发表于 2012-7-18 19:06:12

都是些败类,比以前的国民党还不如.就想痛骂他们.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小山 发表于 2012-7-18 19:07:30

独奏情歌 发表于 2012-7-18 1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些败类,比以前的国民党还不如.就想痛骂他们.希望政府给我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骂不知道能解决问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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