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团旅游小心低价陷阱
李女士想在今年暑假期间带全家人出去旅游,在对比了各条线的旅游产品后,选择了云南丽江线路——双飞六日超低价1550元。李女士觉得很划算。在交钱时才知道,由于老人和孩子消费能力较低,所以旅行社规定两位28岁至52岁之间的成年人能带一位老人或者小孩儿,否则不能享受超低价,需要另外交钱。实际上,这种因为低价参团强迫购物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且一直也是旅游投诉的一个热点。老人和小孩不享受 “超低参团价”,需要另付费也是旅行社的“潜规则”。因此,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不要单纯追求“廉价”,避免落入低价旅游陷阱。具体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选择旅行社时,应查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范围,确保主体资格合法。同时在商谈旅游价格时,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格,而要看价格所含内容和标准,低价格很难保证服务质量。
其次,签订旅游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明确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线路、报价、服务项目及标准,认真签订并妥善保存旅游合同。
比如,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应明确下列内容:如: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及时间;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所含景区/景点及游览活动等内容;用餐的次数及其标准;是否有全陪导游或领队;娱乐活动项目、地点、时间及安全状况;自费项目要明码标价,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度;如有其他安排,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
第三,旅行社不得因旅游者年龄、职业差别另外加收费用。散客拼团或因低于成团人数需转团时,要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另外,延庆消协工作人员提醒,旅游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确实需要变更时,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而且旅游者应保管好相关的证据,如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标准提供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端午节就要到了,这对我们外出参团旅游提了个醒。 多留点心吧,出门多注意。 出去旅游找团的话,要找正规的,明显过低的叫价可能就隐藏的诈骗。 其实还是不要跟团好,跟团玩的不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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