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爱上猫 发表于 2012-3-20 10:09:15

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冒用不担责。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丢失身份证后应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补领证件本身就告知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和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们负有核对人证一致义务。

所以身份证丢失的人只要及时到公安机关补领身份证就可以了!

宁海2012 发表于 2012-3-23 16:00:02

好政策支持

青霉素 发表于 2012-3-23 19:48:47

{:soso_e179:}

365229490 发表于 2012-3-27 14:46:46

知道了,谢谢!

天狼星 发表于 2012-3-27 15:22:24

哦,这样的啊,省好多力气了

nhxdtx 发表于 2012-3-31 13:34:59

{:soso_e179:}

西风小二 发表于 2012-4-1 10:34:44

不过要好好保管,虽然没责任,但麻烦还是有的。

太平洋保险 发表于 2012-5-13 17:04:03

{:soso_e100:}

毛毛小虫520 发表于 2012-5-16 15:22:54

好政策支持

看透了一切 发表于 2012-5-18 15:57:03

好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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