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 发表于 2011-12-10 01:26:22

[教育] 下月18日起宁波市中小学放寒假 教育局强调不得利用寒假集体补课

       昨日从宁波市教育局获悉,2011学年第一学期将于明年1月17日结束,1月18日开始放寒假。2011学年第二学期定于明年2月7日开学,至7月4日结束,共22周。

       期末来临严防各种事故

       针对现阶段各地的实际情况,宁波市教育局强调,各中小学必须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严格开设课程,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严格控制补课,严格确保学生的休息和锻炼时间。在期末考试来临之际,教师应正确指导学生复习,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特别关注心理承受能力相对较弱的学生,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学校不得租借教学房办补习班

       宁波市教育局再次重申,提倡中小学根据学生的兴趣、特长,布置个性化寒假作业或弹性寒假作业。不得利用寒假对中小学生进行集体性补课。各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不得将教学用房出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学校现任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寒假文化课补习班兼课;学校、年级组、班主任、学科教师均不得动员本校(班)学生,参加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招收现有中小学教学班,不得用全日制中小学现行教材组织教学活动。

       来源:现代金报 记者 章萍

特比亚 发表于 2011-12-10 1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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